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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赣州市三类人员选调乡镇街道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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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市委组织部已发布《赣州市年从优秀乡镇(场、街道)事业编制人员、优秀村(社区)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(街道)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》,笔试时间为9月15日,相关资格条件如下:

(一)乡镇(场、街道)事业编制人员

1、在乡镇(场、街道)工作满5年以上(不含学校、医院工作经历);

2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(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
3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;

4、近三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;

5、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,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(招聘)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。

1、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;或任村(社区)主任、党组织书记累计7年以上且现在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,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(社区)主任;

2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(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
3、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。

(三)大学生村官

1、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,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;

2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。
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列为选拔对象:
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2、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,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;

3、因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的;

4、在录用(聘用、任职)试用期内的;

5、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;

6、其他不宜列为选拔对象的情形。

以上乡镇(场、街道)事业编制人员和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、主任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年9月1日;大学生村官任职年级计算截止到年9月30日。

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时与镇组织办联系(管:),做好考试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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